各院、系、部:
为了配合院系整体考核的开展,决定将2006年度教师考核下放到各二级单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院系负责本单位2006年度全员考核,参照学校往年标准执行;
2.学校将校聘岗教师岗位津贴按上岗时的相应级别标准全额拔付,其他人员经费同往年不变;
3.院系确定考核小组及申诉小组成员名单;
4.学校提供考核存档表格,中间过程由院系自行决定;
5.考核结果(存档表格和汇总表电子版)报人事处备案,同时上报所执行的考核标准、考核小组及申诉小组成员名单;
6.以院系为单位上交考核工作总结。
二、考核程序
1.各二级单位向本单位教师进行布置,并提出考核标准;
2.教师准备材料并提交给本单位;
3.二级单位针对教师提供的材料,对照执行的标准,进行审核;
4.二级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召开考核会议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5.经本单位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确定无误并签字后报人事处;
6.人事处对考核结果监督检查。
三、日程安排
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