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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领导参考》全面介绍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有关情况

    《高教领导参考》2006年第1期(总第308期)在“学校规章”栏目里刊发了《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全面介绍了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全文如下:

 

中国天天色天天(北京)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1. 培养大学生开展学术研究与探索的学习习惯,加强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的有机融合,使得大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另一个主动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 增强师生间的交流,促进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师生间营造一个更为浓郁的学术研究氛围,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3. 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促进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的出现,为我校在北京市、国家级和国际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奠定良好的基础。

4. 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重点实验室及各院(系)科研与教学实验室、机房、图书馆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更多的实验室成为开放性实验室,从而为增强大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供一个更好的教学环境。

5.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面向社会团体和企业界开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使得大学既有教育独立性一面又有为国民经济服务的一面。

二、组织机构

创新行动计划的管理采取“委员会”组织和项目挂靠单位负责实施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管理。

1. 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主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任主任,主管教学和主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任副主任,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与设备处、财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卓有成效的单位领导或教师任委员。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及经费的筹集管理等。

2. 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下设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挂靠校团委,由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与设备处等单位工作人员构成。负责制订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申请指南与立项审批等工作,负责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申请与初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中期检查与抽查、结题评审以及总结、归档;校内外学生科技竞赛和学科竞赛和科技学术节的组织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定期向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3. 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聘请有一定学术声望、治学严谨、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实验室主任以及校外热心大学生创新活动的知名人士组成“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指导专家组,以下简称“校指导专家组”。其具体职责是:确定项目申请指南,审核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确定项目立项,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评价,对创新活动的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分工:

(1) 院(系):各院(系)成立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申报项目、选派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与协调工作等。领导小组由院(系)主管大学生工作的党总支(直属支部)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和科研的领导任副组长,院(系)学术委员会和本科生导师等有关人员组成。同时成立院(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指导专家组,以下简称“院(系)指导专家组”,指导本院(系)的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

(2) 学工处、团委:做好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宣传、组织与发动工作,办科技学术竞赛、科技学术节、科技成果展览、科技报告会等,创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创新氛围,并将活动中出现的好的项目纳入到“挑战杯”等部分竞赛工作中。组织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将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一个重要指标。

(3)教务处:做好教师的组织动员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为大学生提供课外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立项项目,协助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评审与评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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