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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批准为“2006年北京市级专利试点单位”

由于我校专利申请量连年在昌平区名列第一,今年开学之初,学校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2006年度“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此批在昌平区获得试点资格的事业单位仅有2家。

2月23日,由昌平区科委、昌平区知识产权局主持召开会议,公布2006年度获得“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名单,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实施处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胡平庭长组织对试点单位进行了第一次培训,并重申了试点期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给予有关单位的优惠政策。2006年我校作为北京市级试点单位,不仅可以继续得到专利申请官费的资助,而且可以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报销所有发明专利的权利附加费,并获得国际专利的申请资助。曾获得试点单位资格的“福田汽车公司”和“清华阳光”两家企业,在会上交流了本单位在试点前后,从领导重视、资金配套、人员配置,到制度健全、申请量的增加等多方面的宝贵经验。

新年伊始,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科技工作大会上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为高等院校的科研工作指明了方向。高校作为国家创新力量的生力军,更应该走在时代的前列。我校近年的专利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进步和成效,但是学校年专利成果的产出与我校实际拥有的科研资源以及我校的年科研经费相比,仍然相差甚远,呈现不平衡的发展态势,与教育部直属的其他高校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校的科研创新工作和专利工作需要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的重视和支持,更需要全校科研人员长期、不懈的努力。

学校希望全体科研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发掘科研项目的专利创新点,申报专利,取得法律保护,将我校在试点期间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促使我校的整体科研创新能力有一个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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